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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索引号: 001-02_Z/2015-0707002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0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周至县政府 文    号:
 

周政发〔2015〕20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18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县委第16届146次常委扩大会议和县政府第16届66次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好《周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周安委发[2015]6号)要求,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政府要求,目前全县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结束时间从6月18日延长至7月20日。

二、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治理

大检查活动中,各镇(街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行之有的措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检查,同时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紧盯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开采及边坡角定期监测情况;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及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储存、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及汛期防汛防风等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烟花爆竹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储存情况;流向登记制度、记录档案建立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产品。

(二)建筑施工及燃气管道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水、电、燃气管道的安全管护是否到位;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相关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高层建筑底层的商铺及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经营场所是否违法违规使用钢瓶液化气;在燃气管道周边施工作业时,是否采取相应的管线保护措施;各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对燃气用户进行入户安全检查。

(三)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酒驾、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车辆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客运站(场)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按照车辆核载限额售票、严禁超载和未经安全检查车辆出站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9座以上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零时至5时强制落实落地休息制度落实情况;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通行所有山区道路制度落实情况。

(四)民爆物品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企业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达标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及上级检查发现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经营储存企业是否违规超品种、超量储存及隐患整改情况。

(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是否对锅炉、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对危险化学品充装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和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测检验,存在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行为,对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充装等环节进行检查。

(六)校园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教职工安全责任、安全技能培训情况;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校车和驾乘人员安全管理及校车性能检查检测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自救逃生演练情况;是否有消防安全器材,消防安全通道;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七)旅游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全面检查旅游景区的吊桥及游乐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严禁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检查各旅游场所、风景区的事故应急预案,严厉打击黑导阻拦外地游客车辆的行为。重点检查沙河湿地公园、道文化展示区、水苑山庄、铁甲山庄、熊猫山庄等消防安全情况。

(八)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电梯口是否落实预防踩踏值班人员;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电气设备、配电房、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九)汛期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应急联动预防机制;领导是否24小时在岗带班;是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

三、强化整改治理

各镇(街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每一处隐患,要登记在册,建立台账。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问效,并要求全程保留痕迹。对整改不彻底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实施安全生产问责制,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责任追究

各镇(街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参与、谁负责”,实行责任倒查,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塞责。对检查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周至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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