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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至县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1-13_A/2017-0517001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7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周至县政府 文    号:
 

周政办发〔2017〕85号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至县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

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二曲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周至县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规划(2017-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周至县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规划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文件精神,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省、市爱卫办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卫生镇创建活动,改善镇域环境卫生面貌,提升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为建设美丽西安西大门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以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为依据,以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商和提高人民群众卫生素养为目标,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深度治理,完善镇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美化优化镇街区环境为创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生态镇建设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到2020年,成功创建成一个国家卫生镇,实现我县国家卫生镇“零”的突破。

三、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从2017年5月开始到2020年12月底实现创建目标,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7年):广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宣传,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从基础条件较好、获得“省级卫生乡镇”命名的5个镇中,重点支持培养2个镇申报创建国家卫生镇。其他镇也要以创建国家卫生镇为奋斗目标,全面申报创建省、市、县级卫生镇和卫生村,抓好基础性工作,为创建国家卫生镇奠定基础。各创建镇制定各自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健全爱卫、创卫组织机构,落实经费投入,明确任务。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2019年):各创建镇对照国家卫生镇标准,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整治、创建活动,各项创建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卫生镇标准,按程序向省爱卫办申报并通过国家卫生镇省级基础评估。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0年)。各创建镇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完善长效管理,严防整治回潮。收集整理国家卫生镇申报资料,按程序向上级爱卫办申报国家卫生镇评审验收,迎接上级爱卫办的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如期实现国家卫生镇创建目标。

四、主要工作

(一) 加强爱卫组织管理。各镇要高度重视,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健全各村爱卫会组织和专(兼)职人员,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做到辖区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切实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镇环卫保洁机构,落实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体系,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率达100%。有条件的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镇区环卫设施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镇容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镇区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硬化,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下水道通畅。要认真贯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镇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果壳箱设置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道路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8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闲置地块和待建工地管理规范,无乱倒垃圾、乱搭乱建和乱堆放现象。镇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整齐,摊位内整洁,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垃圾日产日清。市场公共厕所、垃圾站、活禽销售场所建设与管理符合规范要求。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现场检测并公示。镇区公共厕所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布局合理,清洁卫生,无蝇无臭,无露天粪缸。镇区河道、景观等水体清洁,水质良好,水面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乱搭建、乱堆放。镇区内无家禽家畜放养,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三)大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健全镇村健康教育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做到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镇区内要有固定的健身场所和健身设施,主要街道、广场等人流集中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辖区内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开展针对性宣传健康知识。中小学校按照健康教育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80%。辖区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广泛开展控烟工作,镇区要设置无烟草广告。加强公共场所控烟,重点区域禁烟标志齐全。积极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机关、无烟单位等创建,积极营造无烟环境。

(四)全面推进环境保护。镇区空气、地表水、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70%。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储存和处理,近几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发生。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高污染能源。加强烟粉尘治理,禁止农村秸秆焚烧。医疗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符合国家法规规定,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弃物情况,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持续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坚持政府组织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落实防制经费,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控制活动,不使用违禁药物。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提高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质量。镇区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重点场所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协调相关单位规范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镇区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鼠密度以及蚊、蝇、蟑螂密度三项中的一项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及以上标准。

(六)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镇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环境整洁,卫生制度和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餐具消毒措施落实,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制售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无腐败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场所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通风良好,垃圾箱和卫生公厕配备合理。旅店、宾馆放置安全套和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食品与饮水污染事故。

(七)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近三年不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预检分诊工作,门诊日志健全,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开展,接种门诊达到规范化要求。学校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慢病管理体系和措施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重点人群体检率符合要求。

(八)全面推进镇辖村卫生建设。加强镇街辖村环境卫生治理,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垃圾、杂物,坚持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确保村环境整洁。大力开展卫生村创建活动,确保30%以上的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加强辖村改水改厕工作,确保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任务重、时间长,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成立以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组织、任务、措施、保障、督查、整改“六个到位”,确保创建的推动力和执行力。

(二)完善机制,常抓不懈。各镇要建立健全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一系列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常抓不懈。县政府将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对不履行创建职责、未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采取相应措施追究责任。

(三)整合资源,同步推进。县财政局和各镇要落实必要的创建经费,注重整合项目资源,有效调动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生态镇建设项目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强镇域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以国家卫生镇创建促进农村环卫项目建设。

(四)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分工不分家,扎实开展整治脏乱差活动,改善环境面貌。要及时互通信息,协调处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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