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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5_C/2018-0501001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周至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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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姚元江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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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发〔2017〕43号

周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任命:

姚元江为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马 鑫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唐淑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周至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9日